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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介质安全管理制度(试行)

时间:2018-06-29 21:56:38 浏览量: 打印

沈阳航空航天大学

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

一、介质的存放

1.介质应在常温下存储。

2.涉密存储介质应保存在电子密码文件柜内。

3.介质的存放环境应有防火、防水、防震及防静电等措施,以免造成对介质的损坏。

4.介质的存放应远离强磁环境,同时避免与其他能够发射强磁辐射的设备一起存放。

5.介质存放时应对其中的数据进行加密处理,然后对介质进行分类标识。

二、介质的使用

1.各部门内应设置专门人员对介质进行管理,避免因为介质的使用不当造成信息泄密。

2.介质采取统一购置、统一标识、严格登记、授权使用及领用、集中监管的模式,严禁私人擅自使用自购的各种存储介质,严控发放范围。

3.介质传递应包装密封,包装上应当标明编号和使用单位名称,确保信息不能在传递的途中被窥视或泄漏。

4.介质的接收应履行登记、入账等手续,收到介质后,应确认该介质的接受人员,针对涉及敏感信息的介质要严格根据相关的安全保密的规定进行。

5.阅读介质中的信息前应对介质进行病毒查杀等安全检测。

6.介质归档和查询时,应登记记录,并根据存档介质的目录清单定期盘点。

三、介质的带出与维修

1.外出携带时,介质应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。

2.因工作需要携带介质离开单位的,应检查该信息是否涉及重要秘密,如涉及国家秘密应遵守相关的保密法规,严禁将存储有害国家利益信息的介质携带出境。

3.介质维修时应进行严格审批,应填写维修记录,维修记录应标明送修人姓名、送修时间、维修单位等信息。

4.如果介质是非纸张的设备,送外部维修时应找可靠的维修地点进行修理,送出前要对内部信息进行彻底删除的操作,如U盘等要进行低级格式化,如果无法进行,也要控制内部信息的传播范围,介质返回后要进行格式化和病毒查杀操作。

四、介质的报废或销毁

介质的报废或销毁应采用技术手段确保消除的敏感信息无法还原,对纸介质的销毁可采用碎纸机等进行,严禁将本单位的废纸以及相关的纸张等介质未经处理就当废品出售。

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信息网络中心

2018年6月



初审一校丨郑晨溪

复审二校丨滕一平

终审三校丨仲丛久

编 辑 丨陈论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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